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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政法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不断提高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2009-07-21 11:16:46


    在牡丹江市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牡丹江市委书记徐广国同志提出了“加快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建设“大牡丹江、新牡丹江”既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来不断增强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也需要通过加强法治运用司法手段来不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作为政法机关,如何找准政法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不断提高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能力和水平,是我们每一名政法机关领导干部都应该深入研讨的课题。

    一、深刻认识“大牡丹江”战略的重要内涵,增强政法机关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主动性

    “大牡丹江”战略,是牡丹江市委站在全局高度,科学判断时代发展趋势,准确审视牡丹江所处历史地位,全面加快牡丹江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而做出的利民利市的决策部署。政法机关全体干警一定要创新思想,更新观念,把政法工作放在“大牡丹江”战略中来谋划、来提高,增强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主动性。

    (一)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定位上,要进一步树立政法工作既是发展的重要保障,又是发展的重要内容的理念,主动从发展大局出发研究、思考政法工作,努力使政法工作与发展大局相协调、相一致;在目标上,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政法工作的价值追求,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指导政法工作,以促进社会和谐的成效检验政法工作;在着眼点上,要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作为政法工作的中心任务。

    (二)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在执法理念上有新飞跃。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注重调解的理念,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扩大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式,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通过正确地执行法律、正确地调节利益关系,正确地处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自由裁量权与社会公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正。

    (三)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在职能发挥上有新拓展。构建“大牡丹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政法工作要在构建“大牡丹江”中作出更大贡献,必须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职能有新的思考、新的认识、新的拓展。要充分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等职能。要通过职能的拓展,使政法工作更多地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主动与其他部门的职能有效衔接、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牡丹江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找准政法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增强政法机关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针对性

    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改革创新,用新理念来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政法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依法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一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以保发展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自己在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强烈的中心意识,紧紧抓住第一要务,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开放搞活的关系、依法惩处与依法保护的关系、加强管理与主动服务的关系,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律环境。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进展,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措施,把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和司法行政公开,全方位地推进执法方式方法的改革,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以保稳定为首要目标,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深化“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加强以乡、村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排调阵地建设,搞好三个调解的衔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体系;要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广泛动员群众,建立社会治安志愿者、公民举报违法犯罪奖励等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要完善机制,探索办法,重点加强流动人口、犯罪高发人群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推进院校“综治办”、企业“综治办”建设,进一步整治校园和企业周边环境;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参与基层平安建设的有效方式,研究建立有偿参与、义务参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基层平安建设积极性。

三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以保民生为首要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民执法、为民服务、心系群众,全面落实好各项服务经济建设的便民、为民、利民措施。要把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健全便民利民措施,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要把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服务民生,着眼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因土地纠纷、城镇房屋拆迁、基本建设用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劳资纠纷等经济社会领域中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办法,千方百计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三、不断提高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的实效性

构建“大牡丹江”,给政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任务。适应“大牡丹江”建设的需要,政法部门必须着力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建设“大牡丹江”,离不开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只有地方社会治安好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了,才能吸引外商投资,才能保证外商在我市安家落户。所以,政法干警要提高维护稳定的能力,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确保牡丹江的区域稳定。

    (二)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提高执法为民的能力。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政法机关的本质要求,也是政法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只有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法工作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政法机关必须更加牢固地树立群众观念、群众意识,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丰富执法为民的内涵、提高执法为民的水平,才能保证政法工作处于不败之地。

    (三)是政法工作服务“大牡丹江”战略,必须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发展是“大牡丹江”战略的核心,努力为发展服务是政法机关的基本指导思想。如何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如何围绕建设“大牡丹江”,着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如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侵害农业、农村、农民的各种案件的审理力度,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等等,都是政法机关服务发展所面临的新课题,需要我们更加自觉地将政法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牡丹江市委书记徐广国指出,“我们提出打造大牡丹江,不仅仅是区域大市。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用几年、十几年的时间把牡丹江建设成经济大市、开放大市、品牌大市。让牡丹江真正走向全国、融入东北亚。”作为政法干警,一定要认真落实徐书记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大牡丹江”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牡丹江市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提供一个可持续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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