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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参与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07 10:29:07


    为进一步显示司法人民性,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宁安法院执行局巧用人民陪审员的执行助理员优势,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2014年2月27日顺利执结了一起因离婚案件抚养费引起的强制执行案件。

    2007年,原告彭某起诉与李某离婚,宁安法院受理后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生男孩由彭某抚养,被告李某承担抚养费。但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宁安法院依彭某的申请向李某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李某拒不支付抚养费的理由在于彭某一直不让其探望孩子,导致双方矛盾激化。2014年春节过后,执行局多次邀请李某所在地懂法律、知民意、热心执行工作的人民陪审员陪同执行人员一同去了解彭某对此事的看法,引导双方以和为贵,消除抵触情绪,经过人民陪审员的耐心说理后,彭某同意让李某见见孩子,李某也表示在见过孩子后立即支付抚养费。最终在陪审员的见证下,宁安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这起强制执行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自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以来,该院有效化解的纠纷案件已经占到申请执行案件的10%,大大缓解了执行压力,同时也拓展和延伸了人民陪审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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