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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五项措施举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4-03-06 15:52:06


    宁安法院结合省院提出“司法质效建设年”、“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凝神聚力、千方百计、攻坚克难,力争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释法说理力度。防止因工作疏忽及态度生硬,产生的不必要上诉案件。做好案件立案、审理、判前、判后、执行的全方位说理工作,加快审理流程,和谐服务社会,让诉讼当事人较好地理解法律规定,清楚审判过程的规范性,减少上诉、上访现象的发生。

    二是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加强对陪审员的培训、管理、调配和登记工作。同时,定期向市人大汇报陪审员参审及履行职责情况,提高人民陪审率。

    三是继续加大审判管理程度。严把案件“出口关”,防止案件“带病裁判”。推行案件催办制,审管办对审判管理中的案件超审限、临界审限、质量瑕疵、文书差错、档案归档、信访隐患等问题,发放案件催办单督促催办,及时纠正差误。保障案件质量的高标准。

    四是继续推行民生审判方式。加大巡回审判、诉调对接力度,积极实施便民措施,加大调解力度,抓住调解的时机,促进当事人调解和好,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做好绩效考核。提高审判质效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重视并深化对质效评估数据考评结果的利用,把对法官的质效考核与对法官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绩效考评 “指挥棒”功能,实现对案件管理和对人管理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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