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可来自宁安市的李某却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儿,辛辛苦苦经营一家饭店,却被人吃了“霸王餐”,5000多元的饭钱一欠就是十年。所幸,宁安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经过不舍的努力,终于在十年后为李某索回了欠款。
1997年,李某用自己的2万元存款开设了一家饭店,为了尽快致富,李某特意将饭店开在当时宁安市一家管理站旁边。心想着靠山吃山,有了这家管理站,饭店就不愁生意。果然,饭店开张后跟李某预计的一样,生意很是红火。
李某没想到的是,管理站的员工虽经常来吃饭,可每次都是签单不付现钱。1999年,管理站突然关门,这让李某始料未及。想到管理站欠下的5740元饭钱,李某数次找负责人索要,都被拒绝。思来想去,李某将管理站告上了法庭。
2002年本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利用各种执行方式搜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与李某和站长沟通,希望能寻找到途径解决问题。但此时管理站已名存实亡,没有支付能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法院只好裁定中止执行。
经执行法官调查,管理站不再运营后,站长借着管理站的名号让站员给自己的妻子打工,从中取得了可观收入。以此为线索,执行法官转变思路,从站长个人寻找突破口。
几年来,执行法官利用自己在当地的人脉威望,请一些老干部、老党员、双方当事人的好友一起协调解决。经过努力,双方终于都做出了让步。2009年,李某与站长达成协议,站长同意分批偿还欠款。
就在站长偿还首批欠款后,意外又发生了,站长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继续支付余款,事情又搁置了下来。
2013年,执行法官从一位朋友处得知,管理站运营期间,曾淘汰一批蜂业研究设备零部件,吉林人赵某与管理站简单打了欠条就接走了这批零部件。执行法官立即派人前往吉林省,所幸的是赵某还留着欠条,对此事也予以承认。
赵某偿还了这笔欠款,执行法官执行了管理站的债权,将6000元钱交给了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