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东京城法庭按照院党组要求,坚持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民生、协调发展”作为民事审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调解工作,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截止目前,该庭受案163件,审结案件153件,结案率94%, 88%以上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是积极探索,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始终以“便民高效”为出发点,致力于“亲民、爱民、公平、正义”,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注重培养业务能手,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设置乡村特色调解室,有效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吸收退休老干部参与调解工作,做到才尽其用。
二是加强联系,形成多方调解机制。充分依靠院党组、镇政府、村委会的帮助、协调作用,提高调解功效;调动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情况,保障调解成效;通过举行人民调解员培训、定期召开交流会议等形式,法庭与其他调解组织共同构建起长效联系机制,合力提高案件调撤率。
三是充分利用亲情、友情开展工作。调解法官经常借助当事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当事人所在村、街道及单位领导的特殊关系协助调解,发挥当事人家庭和社会关系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和利用他们的力量协助调解。
四是规范诉讼程序,确保案件有序审理。法庭不定期召开案件审理推进会,就立案、送达、排庭、宣判等程序问题做出进一步规范,使全庭法官及工作人员对审理时限和审理任务有了更明确的认识,确保审判高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