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我党进一步完善党内反腐倡廉的教育、预防、监督、惩治制度体系的决心和力度。宁安法院第二党支部深刻领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制定党支部《2013-2014年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试行)》(以下简称《规划(试行)》),将权力涂上“防腐剂”,使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清理机关环境,扫除滋生腐败温床。
充分领会《规划》出台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以《规程(试行)》为反腐倡廉总抓手,使党支部干警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切实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从自律层面解决防腐问题。
二、健全制度体系,构建长效机制。
认真执行《规划(试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各项改革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由局领导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制度,每半年对党支部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用制度解决“四风”问题,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三、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继续深入贯彻《规划(试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拓宽党员参与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支持和保证民主监督,探索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形成民主监督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