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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五统一”规范民事裁判文书

  发布时间:2014-08-20 09:45:19


    近日,宁安法院民事审判庭结合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司法质效建设年”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思考,以裁判文书评查为突破口,查找出了当前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从思想认识、裁判文书制作标准、审核、评查等方面下功负,切实做到“五个统一”有效地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一是统一思想。为纠正以往工作中只注重案件审理和实体处理,忽视裁判文书制作的错误观念,民商战线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全体法官要正视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裁判文书于司法活动的重要性,并提出优秀的裁判文书,既要反映程序公正,又要体现实体公正;既要语意畅通,又要逻辑严密;既要体现立法精神,还要体现法官智慧。

    二是统一标准。经过分管院长和庭长充分研究,全体审判人员广泛讨论,起草了《宁安市人民法院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细则》。该细则不仅详述了在判决书中如何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有关案由的书写,对事实部分的撰定进行了重点阐述,总结了该院常用的三段论论证模式,要求按照使用的法律、法理,案件事实,分析论证及结论的顺序一一书写等。此外,对于当事人的名称、判决主文中关于阿拉伯数字、日期、金钱的表述等细节都做了统一。

    三是统一审核。实行庭长、分管院长、审监庭三级核对制度,对拟稿、打印稿、签发稿、正式文稿进行校对,杜绝出现“错字、错句、漏字、漏句”问题,确保送达给当事人手中的文书都是语句凝练、结构严谨、论证有力、说理充分的“精品”裁判文书。

    四是统一评查。审管办成立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先后出台了《判前评查规则》、《判决书评查规则》等规定,对裁判文书实行一月一评查,一月一通报,对错、漏裁判文书严格扣罚,对优秀裁判文书给予通报表彰。

    五是统一汇编。对评查过程中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认真把关,精雕细琢,汇编成册,使这些文书真正成为展示法院司法水平、指导审判工作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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