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公信建设的道路上,法官要坚定司法自信、增强司法他信,即便是亲属也应一视同仁。在为期打击“金融逃费”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宁安法院执行局重拳开路推进执行案件快速进展。 8月1日晚八点,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法官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2010年2月27日,王某、李某、杨某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宁安支行签订农户贷款合同,三方互为对方提供担保。一年半后三人并未如期偿还贷款,吴某作为该笔贷款的责任人只好代三人向中国农业银行宁安支行偿还贷款本息合计16万元。事后,王某三人拒绝向吴某履行还款义务。8月1日晚五点,执行法官带王某回宁安法院协助调查,经几番劝说,王某认可欠款事实。正在案件有转机之时,王某妻子以还款为由进入法院,大吵大闹,同时声称自己是院领导亲属,并当场拨打电话要求法官疏通。执行法官并没有受其行为影响,仍然按照人性化执法要求耐心细致的做王某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但是王某妻子对法官的细心劝说置若罔闻,不但扰乱单位办公秩序,同时动手将法官挠伤。面对此种情形,为妥善控制事态发展,执行法官将情况汇报给院领导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王某见事态不利也一拥而上,协同其妻子将执行法官的手机抢下摔坏。随后院领导及时赶到单位,在了解二人真实意图后,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与教育,当场指出,法律不是儿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普通公民要遵守法律,作为执法者的亲属更要带头遵守法律。每一位执法者都要坚守司法公正,无论对待群众或者是亲属,都将一视同仁,对一切违法行为零容忍。王某与其妻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暴力抗拒执行,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考虑王某家中有幼儿和卧病在床的老人需要照顾,执行法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王某的妻子不执行拘留,让其回家照顾老人,仅对王某个人采取拘留措施并处以罚款。
在亲情与法律之间,法官严格依法公正行使司法权必然存在一定阻力,面对亲属违反法律最易导致执法者头脑不清醒,一时偏离司法公正,缺失司法为民之心。因此,在加强司法自信、提高司法他信的道路上,法官必须保有一颗公正之心,让人民群众从法官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司法的公正,即使面对亲属也必须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