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早八点,局长接到线人举报后,第一时间通知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立即出发赶赴鸡西抓捕被执行人王某。”虽然宁安市到鸡西市路途遥远,指挥中心全员齐心协力、行动有序,在最短时间内将王某带回宁安法院。
执行如此及时、迅猛依赖于规范系统的执行措施:一是统一规范的执行文本,节约制作裁判文书时间,齐全严密的人员分工,全员各尽其职,迅速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对案件了如指掌,申请执行人玄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合伙协议纠纷执行案件,发生于2012年5月1日,玄某与王某签订投资合作经营炉渣合同,约定玄某投入资金100万元,除利润分配外,三个月后王某归还玄某全部投资款。但合同期满后,王某并未如期履行义务。三是采用机动的执行措施,为了给予双方当事人再次和解的机会,执行指挥中心没有立刻采取执行措施,而是拨通王某的电话,试图将其约出促成双方和解,但王某躲债数月不敢露面。于是主任采取灵活应变措施,运用亲属干预方式、法理结合劝解方式,最终将王某带回宁安法院。四是坚决果断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内,经主任几番劝解,王某仍拒绝履行义务,在双方和解无效的情况下,主任将案情果断上报局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王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王某采取强制措施。王某见此情形才深感悔意,体会到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威严性,表示联系家属尽快筹集资金还款。三日后,王某与玄某签订还款协议,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执行指挥中心的迅猛出击和执行实效是破解法院执行工作难题的现实需要,积极构建系统规范的执行模式、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强有力地强制执行措施,更有利于推进案件的有效科学运转,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