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法院以省高院开展的“司法质效建设年”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工作思路,通过强化四项纪检监察工作推进“两个年”活动开展。
抓教育。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最高院“五个严禁”以及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和黑龙江省高院关于“九个从严查处”、牡丹江中院机关风纪“七个严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结合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使全体干警自重、自警,经受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腐蚀与反腐蚀考验,争取一个不触网、一个不撞线、一个不掉队。
抓制度。 健全的工作制度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今年,该院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连带责任制的规定》、《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财产申报制度》,《加强与人大政协联络制度》等,同时为全院干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从而促进该院廉洁自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抓监管。一是落实队伍监管责任,将队伍管理作为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一把手”与班子其他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廉政档案制度,班子成员分别作出廉政承诺,并制定《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于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二是加强监督。对最高院颁布的“五个严禁”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及该院制定的挂牌上岗制度、考勤制度落实情况,由该院党组成员、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组成检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多次在节假日后刚上班第一天及放假前夕对干警的出勤、着装、挂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检查结果在全院进行了通报,有效地促使制度落在实处。
抓服务。该院为了更好的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作用,还把此项工作融入进了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并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具体措施、意见及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