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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07 10:18:29


    为进一步加大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切实将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近日,宁安法院由主管常务的副院长牵头,成立了安保工作检查组,对法院各庭室及3个法庭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通过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充分准备,真正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好,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一是开展学习教育,强化安全预防意识及能力。宁安法院及时召开全院大会,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广东省梅县人民法院审判离婚案件发生爆炸事件的情况通报》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各类案件的复杂性、严峻性、挑战性,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学习教育,以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宁安法院进一步强化落实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年初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制,强化工作纪律,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法院及各法庭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

    三是充分利用安检设备,加强安全检查。宁安法院充分利用安装在办公楼内外、审判法庭的视频监控设备,并启用了X光检测仪、手持检测器、电子安全门等新设备,对于进出法院办公楼的人员进行安检,防止院外人员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在进出办公大楼东西两侧大门加装了门禁设备,工作人员刷卡进出,更新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从物资和技术上提高安全保卫能力,全面提高了法院内部安全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四是加强庭审安全。宁安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特别是当事人对立情绪激烈的案件开庭审理时,法警队派出法警值庭,确保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始终在司法警察控制之下,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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