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我院2013年法院执行工作重点,全力助推“接地气、连民心” 和“执行难化解年”活动,积极完成搞好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律氛围的工作任务,我院执行局继续深入开展“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实施定期定点走访调研,宣讲法律知识,提供司法建议,扩大影响面,切实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近几年,随着村民生活条件的普遍改观,农村办婚事彩礼越来越重,但由于“闪婚”“闪离”现象的急剧增加,离婚案件数量与日俱增,双方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成为法院受理“闪离”案件的主要问题。但值得关注的是“闪离”现象多数是基于民事、治安、刑事不当行为引起的,执行法官在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的同时,应当注重搞好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律氛围,使民众受侵害时具备司法救济意识,而不是“亡羊补牢”。 2012年2月宁安市东京城镇兴安村刘某经人介绍与镜泊村张某相识,4月双方约定婚期刘某将2.2万元彩礼款交于张某,随即张某转交母亲唐某保管。婚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婚姻仅维系半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确定被告唐某分别于2013年1月和3月返还原告刘某彩礼款共计1万元。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唐某并未履行义务。唐某觉得冤屈请求执行法官声张正义、维护公道,并出具刘某与张某婚姻存续期间刘某殴打张某等可能具备违法犯罪情节的材料,足有20厘米厚。但唐某的请求明显超出了执行法官的权限范围,在执行法官耐心讲解、明法悉理后,唐某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此案执结过程中的插曲引起了执行局的高度重视,揭示了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由于农村文化水平和素质有限,民众对法律和司法程序的理解仍然处于知之甚少和思维混乱的状态。此次案件之后,执行局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截止4月22日,定期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发布重大影响案例共计7件;涉及百姓民生案件、法理分析、讲解司法救助程序15例;继续开展假日走访活动,执行法官分成三组、每组四人,利用节假日主动走进乡镇,向民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如何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讲解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当利益受到侵害时采取何种司法救济途径等法律常识。理清民众纠纷与各司法部门受理权限与职责分工之间的关系是民众急待增强的法律知识。执行局的法律宣传工作,不仅是要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理念,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的主动性,更重要的是以此扩大影响面,切实增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使民众及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让法律条文为民众所共享,让法治环境为民众所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