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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又闹离婚 法官调解好聚好散

  发布时间:2014-05-28 13:54:52


    因为与孩子关系长期处理不好,一对再婚夫妻无奈劳燕分飞,近日,这起离婚纠纷经过宁安法院东京城法庭法官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彼此好聚好散。

    2002年,村民张某离婚后带着女儿独自生活。不久,有好心人将邻村的刘某介绍给张某。虽说刘某也离过婚,但身边没有孩子,经过一番考虑,张某答应了这门婚事。在鞭炮声中,张某将刘某迎娶进门。原以为只要夫妻一心,就能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谁知倔强的女儿对于继母的到来,充满的敌意,不仅不叫继母,还经常不回家,也拒绝和继母交流。考虑到孩子年龄小,刘某也不说什么。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女儿也渐渐长大了,刘某和女儿的关系却没有得到改善,虽然彼此言语不多,但隔阂很深。2013年女儿考上了大学,这对三口之家而言也算是天大的喜事,然而夫妻却因为孩子上学费用发生了争吵,刘某对此十分不满,张某也愤愤不平。2013年寒假过后,因为准备女儿行李,夫妻又大吵一架,盛怒之下,刘某回到娘家,双方开始分居生活。经过亲朋多次调解,未能和好,刘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庭前调解中,原、被告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对财产问题各不相让。张某认为这些年李某好吃懒做,家里里里外外全是自己忙碌,共同财产没有李某的份;李某则认为自己一天省吃俭用,养家糊口,照顾张某一家人生活,有功劳更有苦劳,不管怎么说都应多分财产。法官们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不和,但矛盾主要集中在与孩子的关系处理上,夫妻本身没有隔阂,有调解可能。于是法官们从婚姻的意义、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等角度出发,劝双方理性对待离婚问题,互谅互让解决纠纷。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夫妻双方终于表示婚姻不成人情在,对财产问题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得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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