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关于开展“三清”工作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启动大会,会后,宁安法院随即召开党组会及执行局干警大会,迅速启动、安排布署、落实责任。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4月1日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和部署。重点学习了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为群同志的讲话精神,并制定了《宁安市人民法院“三清”工作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涛在会上要求,要切实提高对“三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举全院之力抓好“三清”工作,按要求及时办结积案,推动法院工作良性发展。执行局干警大会上,执行局长郑林同志分别与执行积案的责任人、责任单位领导签订了责任状,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逐案落实办结时限。宁安法院执行局共清理出执行积案8件、执行信访积案2件,对上述积案,执行局实行逐案逐人工作机制,由院长亲自协调,党组成员包案,一案一表,力争在3个月内全部办结。在抓好积案清理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新收案件办结工作,一季度该院执行局实际执结率83.78%,有效防止了边清边积现象。
三是努力营造“三清”工作联动局面。主动向市委汇报“三清”工作开展情况,争取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和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执行积案及时有效化解。针对一些执行信访积案中资金缺乏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努力化解执行信访矛盾,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