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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宏远同志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2-06-26 10:11:50


    姜宏远,男,1966年2月出生,汉族,东北农业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任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法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这20多年时间里,有18年是在基层法庭渡过的,工作中他注重调解,注重切实化解社会矛盾。2011年结案68件,调解率达到86.8%,办理案件数和调解率均居全院前列。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2007年被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金桂兰式优秀法官标兵并记三等功一次。还先后被牡丹江中院授予“调解能手”、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公正为民工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6年被宁安市人民政府评为劳动模范,2008年被宁安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宁安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连年被宁安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

    在审判工作中他注重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做到心系百姓,带着深厚情感对人民群众做调解工作;讲求原则,以灵活多样的方法做好调解工作;借助外力,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做调解工作;不言放弃,见缝插针适时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姜宏远同志的调解格言是:“要耐得住纠缠、耐得住絮叨、耐得住误解;做到耐心倾听、耐心劝导、耐心磨合;讲求方法,讲求原则,讲求实际效果”。在常年的基层审判实践中姜宏远总结出一套自己的调解工作方法,即:矛盾冷却法、外力介入法、耐心疏导法、判例参考法、趁热打铁法、成本释明法、打破幻想法、隔断调解法、求同存异法、釜底抽薪法。这些方法,既可以独立应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并且紧贴案件实际,把握时机,因势利导,因案而宜。

    姜宏远同志正是有着这样的调解理念,有着“平民法官”、“亲民法官”的扎实的工作作风,才切实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他所办结的案件真正达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几年来,姜宏远每年办案数量和调解率都在宁安法院名列前茅,调解率一直在80%以上,没有一起错案和重审改判案件,没有一起当事人上访和缠诉案件。

    多年的基层工作,让姜宏远牺牲了许多的休息时间,失去了许多与家庭团聚的欢乐,也疏远了许多亲朋好友,但姜宏远看到在他不懈努力下,一个个重归于好的当事人,一双双破镜重圆的小夫妻,一位位老有所养的老年人,他的心中充满的是无限的满足和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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