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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实行审判管理催办制、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发布时间:2012-06-20 16:11:27


    宁安法院为了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突出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案件监控职能,构建了以审管办为主导,审管办、审监庭协调配合的全方位审判管理催办制。

    一是突出审判流程催办。借助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网络化。对立案环节、送达环节、开庭环节、宣判环节等进行网络监控,设立专人进行网络监督,每周对案件进行监控预警。对流程管理软件中的临界审限案件,进行预警通知;对超审限案件进行警告催办;对长期因法定事由中止案件,与承办庭室共同研判恢复审理的方案对策。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结。

    二是强化案件质量催办。在审管办与审监庭联合进行案件判前把关的过程中,对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对相关庭室及承办人下发案件质量催办单,确定审查的质量问题、问题纠正的时限等,严格进行案件质量监督,确保该院案件审理的高质量。

    三是着重裁判文书催办。在该院审判管理格局下,由审监庭对常规案件裁判文书进行随时评查,审管办对领导交办的案件、审委会决定再审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查后将裁判文书的具体问题登记在裁判文书催办单上,并设定催办工作完成期限。实行“裁判文书催办合格下发制”,即没有审监庭或审管办审查“合格确认”的,坚决不予下发。

    四是严格案件卷宗催办。该院制定了《案件卷宗归档规则》,确定了案件结案后的归档时限。其中包括电子卷宗归档、扫描卷宗归档、实物卷宗归档三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归档必须按照管理规则的规定进行,由审管办按月进行督查催办,对卷宗没有及时归档的下发卷宗归档催办单,督促催办整改。

此外,审管办还设定了临时催办单,对其他临时事项,需要催办解决的,进行临时催办,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今年1至6月,宁安法院审管办共发出审判流程催办单51份,案件质量催办单15份,裁判文书催办单32份,卷宗归档催办单26份,有效防止了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发生,大大减少案件质量瑕疵的现象发生。新的审判管理催办机制的运行,克服了以往传统的重结果、轻过程,重整改、轻监督的审判管理模式的弊端。新的管理机制实行以来,该院的审判质量、执法效果不断提升,截止今年6月,该院案件的综合结案率、案件调解率、息诉服判率名列全区前列,上诉率、申诉信访率、发回重审率逐步降低,实现了审判质效 “三高三低”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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