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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五项措施启动“三清”工作

  发布时间:2012-04-10 16:08:44


    宁安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中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诉讼、执行、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制定五项措施全面启动“三清”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成员保障。成立“三清”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下设清理诉讼积案、执行积案、信访积案三个小组,成员分别由民事审判庭、执行局和信访办干警组成。    

    二是深化思想层面认识。审判部门提升办案质量的意识,积极从源头控制新案的增加,减轻清积负担;政务管理部门提升服务意识,做好清案的后勤保障与对外宣传工作,提供优质的清积环境;信访与执行部门加强责任意识,认清清积活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有序高效地开展清积活动。

    三是细化积案排查工作。清点各类案件存量,认真核对统计结果,迅速摸清底数,制定积案排查台帐。根据排查结果与中院清案进度目标,结合案件底数,制定清案进度表,细化各阶段的清积任务,并落实具体任务数到各个部门和承办人。

    四是灵活运用经验措施。围绕“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使用不同的清理化解措施;结合“司法公信年”活动,灵活运用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强制措施与党委政府协调等方式,提高综合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降低上诉率、发回重审改判率、申诉上访率。同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特困群体救助机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评查。结合“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健全清理三类积案的质量评查、案件考核与追责机制,将此次活动中积案清理效率、清理质量与年终职级晋升和奖励情况挂钩,纳入年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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