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恐怕我们的血汗钱就泡汤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呀!”2月1日,在宁安法院民一庭办公室,50岁左右的农民工代表孙某拿到法院的调解书时,满怀感激地说。
孙某等20多人系宁安市沙兰镇农民,为了能过上好日子,经人介绍于2011年3月出国输出劳务,工作完成后雇主却拒付工资,经多次找相关部门处理却没有结果。年关将近,农民一年的辛苦却没有回报,无奈之下孙某等20人于2012年1月18日,将被告白某、陈某诉至法院。
立案后,该院即启动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院领导听取办案人汇报后当即批示尽快处理,一个月内坚决审结。考虑到年关将近,农民工也想回家过个好年,本案的承办法官民一庭副庭长刘文阁放弃个人休息时间,积极联系公安局外事办的同志,调查被告的身份信息和出国护照情况,并依法向公安局外事办出具限制被告出入国境的法律文书。由于二被告经常居无定所,手机也不开机,无法联系,刘法官在春节放假期间仍然没有放弃,和原告方多次进行查访。2012年1月31日,终于发现被告白某的下落,刘法官将被告白某带到法院,反复做被告的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希望被告能积极主动配合化解纠纷。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原被告双方同意当天开庭审理此案,直至晚上6点多钟,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白某同意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所欠原告的劳务费一次性付清。至此该院法官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方法将原告孙某等18起案件,全部以调解结案,20多名农民工对该院法官的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赞许和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