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宁安法院进一步优化措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共秩序,从而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要求各部门严格审判制度、管理制度、便民制度和信访制度。对照自身工作,狠抓落实,从制度上规范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司法行为,对因违犯制度,造成案件审判质量下降、工作效率降低、当事人不满意和信访案件增多的庭室和个人,严格进行纪律追究。
二是进一步开展案件调解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各业务庭要将民调、诉前调解、社会调解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大调解格局。使80%以上的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对因调解工作不力,造成案件数量大幅上涨、信访问题增多的庭室和责任人,除不能评先外应按规定进行追究。
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依法治市工作。在刑事审判中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和教罚并重”的审判原则,对犯罪主观恶性小、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犯罪的案件,灵活适用缓刑,以罚促教、罚教结合,最大限度地弱化社会矛盾。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提高尊法、守法的意识。将法制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目标化,责任到庭室、到个人,对不能完成任务的直接适用绩效考评中的一票否决制度。
四是将立案、精神文明、廉政文化工作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努力实现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讼十分便利、对法官特别放心的工作局面,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司法根本。同时加强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诉讼费减、免、缓及困难和弱势群体司法基金救助工作,让所有的当事人都能打的起官司,出现的问题都能依法有效地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