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中年妇女陈某走进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见义勇为、伸张正义”的锦旗和一封写在大红纸上的表扬信送到政工科,以表达她和家人对宁安法院东京城法庭庭长王海东的感激之情。
陈某向法院工作人员讲述了事情的经过:5月20日下午5时左右,陈某的婆婆、68岁的汪某经过法院门前的十字路口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汪某昏迷不醒。摩托车驾驶员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而是快速逃离现场。恰巧此时宁安法院东京城法庭庭长王海东驾车经过,看到此情景后,王庭长立即开车追赶肇事者并打电话报警。在追出大约五百米后,将肇事者拦住。待民警赶到后,王庭长立即返回事发地,将仍处于昏迷中的汪某抱上车,送往宁安市人民医院,并将老人背到了医生办公室。经多方联系,终于找到了老人的家属。在汪某的家人赶到医院后,王庭长便悄悄的离开了医生办公室。汪某的儿媳陈某发现好心人已经走了,急忙跑到窗口,记下了王庭长的车牌号。后经向周围群众了解,才知道这是法院的警车。
经医生诊断,汪某的伤势并无大碍,只是受了点皮外伤。老人苏醒后,从家人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直念叨着:“多亏了好心的法官”、“可得好好谢谢人家啊”。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另外,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倒汪某的是宁安市某村农民,已被拘留,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王海东见义勇为的事迹是宁安法院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政法干警高尚的思想品格和道德情操,是宁安法院全体干警的骄傲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