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宁安法院积极推进《两个意见》 及《刑法修正案八》的贯彻落实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09 15:58:50


    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于《通知》下发之初便向宁安市委政法委提出了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系统部署具体工作的工作建议。根据本院的建议,宁安市委政法委于2010年12月22日组织宁安市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两个意见》进行了深入的座谈讨论,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要求做出具体规定,有效保证了各项具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在2011年4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公布之日,根据本院的建议宁安市委政法委再一次召集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举行联席会议,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具体规定,对会议纪要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加科学的校正,并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公、检、法、司《关于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及<刑法修正案(八)>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完善了配套工作体系建设,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了各个环节的工作衔接制度和具体措施,为《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实施后的工作过渡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五月一日之前,本院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类相关法律手续新样式,截止目前,按照具体的工作规程,已向相关社区发出协助调查函4件,移交社区矫正对象3人次。各项工作均已自然过渡到正常轨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