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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刊发:宁安市人民法院前移服务延伸职能护稻助农

发布时间:2025-05-26 10:02:41




   【插秧节上的法治行动】

     5月16日,宁安市渤海镇上官地村第8届“插秧节”开幕,宁安法院借此启动“四季护稻”司法专项行动之“夏管护长”篇章。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琨致辞强调,将通过提供要素式文本、示范性合同等司法服务,维护农民及涉农企业权益,为乡村振兴筑牢司法保障。致辞后,法院党组成员下田体验插秧,感受农耕辛劳。

     【普法宣传“零距离”】

     • 法治专列进田间:插秧节现场,“法治专列”小火车满载法治标语与漫画,载着游客和村民穿梭田间,普及农业法律、旅游维权知识。

     • 法治加油站答疑:法官现场解答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法律问题,发放涉农法律手册、旅游维权指南,村民感慨“法律如秧苗,扎根生活细节”。

     【三大举措护农助农】

     1. 府院联动优化营商环境

     ◦ 以上官地村“稻米生产+乡村文旅”模式为抓手,发布涉农涉旅典型案例,组织“送法进企业”。

     ◦ 联合市商业局发布买卖合同、稻米加工合同示范文本,降低纠纷风险。

     ◦ 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2. 司法为民守护民生

     ◦ 推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配套填写指引与风险提示。

     ◦ 创新“立调保审执一庭通办”机制,实现从“单一审判”到“立体服务”转变。

     ◦ 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延伸至景区、乡村,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效果。

     3. 巡回护绿筑牢生态屏障

     ◦ 设立“环资旅游巡回办案点”,针对涉旅游纠纷、生态保护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 审理涉环资案件时坚持“恢复性司法”,督促生态修复。

     ◦ 与景区、环保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保障生态与旅游设施安全。

     【未来规划】

     宁安法院将以“四季护稻”行动为依托,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构建覆盖农业生产全周期、旅游发展全链条、生态保护全领域的司法服务体系,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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