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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场新闻发布会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时间:2025-04-11 14:33:31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宁安市人民法院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发布会由政治部吕万慧主持,民二庭庭长乔巨国发布。

    乔巨国庭长对涉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并结合消费者维权案件类型特点给予消费者和生产者意见建议。2024年,宁安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食品安全、网络购物、医疗卫生、侵权责任等领域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60余件。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管、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三是通过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法律“七进”等方式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向社会各界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为构建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伪劣假冒商品日益增多。对此,乔巨国庭长在发布会上对广大消费者提出几点建议:

    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渠道消费。网络购物时,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电商平台和商家,注意查看商家资质、商品评价等信息。线下消费时,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市场主体,避免在无证无照的商家消费。

    二是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不要轻信商家夸大宣传和虚假承诺,根据自身实际需求理性消费,避免冲动消费和过度消费。

    三是保留好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消费时注意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收据、购物小票等消费凭证,以及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电子证据。遇到消费纠纷,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一步,宁安法院将认真履行司法职能,继续深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激发消费活力的法治环境,为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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