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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我为止】“偏方”治病起纠纷 法庭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4-12-07 09:49:48


    “偏方”作为民间流传的小药方,号称能治疗各种疑难杂症,但这些“偏方”真的安全吗?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使用“偏方”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刘某因患某种皮肤病一直无法根治,听邻居说张某有办法治这种病,便慕名到张某处进行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用自己研究的“偏方”,将点燃的三把香按在刘某后脖颈处,但一番治疗下来,“偏方”不仅没有让刘某的皮肤病有所缓和,反而致刘某脖颈被烫伤,后经刘某在医院检查诊断,张某的治疗造成刘某三级烫伤。

    刘某治疗出院后,找到张某理论,因其提供的“偏方”治疗方法致使自己受到烫伤,刘某向其主张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3万元,张某表示并非自己的治疗方式有误,而是刘某自身的体质原因导致的烫伤,张某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刘某将其诉至东京城人民法庭。

    办案法官在接收到案件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面对双方当事人激烈的争吵,法官采取“背对背沉浸式”倾听当事人诉请的调解方式,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安抚双方的情绪,耐心了解双方的诉求,对双方纠纷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查找切入点。法官从法律规定、情理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轮流开展调解工作,分别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讲明说清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调解,终于平息了二人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张某当场向刘某支付了医疗费2.6万元。

    “理”上退一步,“情”上增一分。东京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切实提高了辖区居民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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