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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用好“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组合拳,绘就枫桥法庭“金”“枫”景

  发布时间:2024-12-07 09:49:01


    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调解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全力服务于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通过构建“基层治理组织+法庭”工作模式,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有效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确实做到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奏响司法为民新乐章。

    2024年10月,赵某雇佣玉米联合收割机对自己成熟的玉米进行收割,由于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因与赵某沟通理解有误,将相邻钱某家玉米误收二垄。钱某得知消息后向赵某主张赔偿。因双方就玉米误收数量与当时市场价格未能达成一致,钱某向村委会干部寻求帮助。

    村委会自行对钱某和赵某调解无果后,通过村委会设立的“金”解纷工作e站向东京城人民法庭寻求帮助。2024年11月,东京城人民法庭联合该村委会对此案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仍因赔偿数额发生争执,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法官与村委会干部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查询玉米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等。根据“背靠背”调解情况,依据双方当事人意愿,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结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赔偿协议书。

    随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东京城人民法庭对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协议书放进了“保险柜”。三天后,赵某按照协议支付了钱某全部赔偿款,为本案纠纷彻底画上句号。

    宁安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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