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执行标的异议的审查程序
1. 初步审查:执行法院在收到异议书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判断异议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 听证程序:在必要时,执行法院可能会组织听证,听取异议人、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陈述和意见。
3. 作出裁定:经审查后,执行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确认执行标的是否存在错误或不当,并作出相应调整。
02
执行标的异议的权利保障
1. 知情权:异议人有权了解执行标的的详细情况,包括执行标的的来源、权属等信息。
2. 陈述权:在执行标的异议过程中,异议人有权陈述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 救济权:如果异议人对执行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执行标的异议,是我们在执行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确保执行标的异议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严谨而细致的处理。我们将不断努力,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公平正义,让执行程序更加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