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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微指南】民事诉讼特别程序之宣告死亡

  发布时间:2024-11-27 09:22:56


    01

    哪些情形下,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过法定程序在法律上推定失踪人死亡的一项民事制度。宣告自然人死亡是对自然人死亡在法律上的推定,产生与自然人生理死亡基本一样的法律效果。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02

    利害关系人应该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03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些材料?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如果被申请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判决书。

    04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公告期是多久?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05

    对同一自然人,既有申请宣告失踪的,又有申请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宣告死亡并不以宣告失踪为前提。当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如果该自然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06

    如何确定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

    自然人宣告死亡和生理死亡产生同等的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48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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