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4月12日,被告张某租赁原告刘某的房屋用于经营,并于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每年租金25000元,并约定租赁期限及违约处理方式等。合同签订后,刘某将房屋交付给张某使用,张某向刘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租金10000元,剩余租金一个月后给付。然而一个月后张某没有向刘某支付剩余租金,刘某多次找张某索要剩余租金,张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一直未给付。于是刘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立即与张某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给付剩余租金及租金占用期的利息。
在受理案件后,主审法院通过阅卷,发现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于是分别联系原被告双方,询问其案件情况,有无调解意愿等。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并且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只是被告张某目前由于经营不善,赔了一些钱,而且还欠其他人的债务没有偿还。于是法官把被告的情况告知原告,原告称只要把租金给他就行,利息就不要了,但是要求尽快给付。主审法官将原告的想法告知被告,被告同意一个月内将欠付的租金一次性给付原告,原告同意该调解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通过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不仅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