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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我为止】无人机喷药害邻田 法官调解暖心间

  发布时间:2024-11-14 13:46:38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无人机喷药致使临田水稻受损纠纷。

    2024年,张某对其承包的玉米田进行无人机喷洒农药除草,但不久后,与张某玉米田相邻的水稻田承包人王某,发现自家水稻田出现枯败等受损迹象。

    王某内心怀疑可能是地邻张某在前不久使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农药飘洒至自己的水田地所导致的,便联系某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勘验,对水稻受损原因等进行鉴定,鉴定结果系张某在相邻地块进行无人机除草作业时药液因风飘移,导致王某家水稻枯败。双方对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将张某至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组织双方调解,通过向双方当事人展示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类案裁判示范、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王某水稻田的受损作物面积、产量损失、作物市场价格等,引导双方合理确定损失金额。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支付3万余元赔偿款。

    随着农业技术发展,农药研发、无人机应用等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带来有效助益,但因技术不成熟、应用不规范等问题,也引发了许多涉农侵权纠纷。宁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立足辖区内产业发展特色,及时解决群众在春耕、秋收重要时间节点的“急难愁盼”,不违农时、不误农事,助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护航农业生产、服务辖区内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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