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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我为止】调解处理案结事了 当场履行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08 11:12:23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运用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受雇于王某从事室内装修劳务工作,陈某在铺设地面和墙面瓷砖完工后,经过王某验收合格,便结算了施工费用。然而一段时间过后,陈某发现墙面及地面瓷砖全部开裂,都掉了下来。王某找到陈某询问这一情况的发生的原因,陈某表示自己多年从事瓦匠,不可能由于铺贴不慎导致该情况,应该是从某商店购买的瓷砖背胶不合格导致的,王某遂找到某商店理论,该商店只字不提背胶的质量问题,将责任都推卸在瓦工陈某身上,王某见此情形,无奈将陈某与某商店诉至法院。

    东京城法庭工作人员接收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通过调解方式不仅可以高效快捷化解纠纷,还可以为当事人减少诉讼成本,于是将案件交给速裁法官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在尊重三方意见基础上,耐心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害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换位思考。但是在瓷砖掉落究竟是谁的过错这一问题,陈某与某商店互不让步,执意要求申请鉴定,由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书认定的责任为依据,要求法院作出裁判。在法官的指导下,王某核算出了损失的数额并不大,而申请鉴定的费用可能都已经远超王某的诉讼请求,王某与某商店见此情况,最终决定双方“五五”承担赔偿款,两被告当场向原告履行财产损害赔偿款共计4000元。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如我在诉”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审判工作质效,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后顾之忧,让群众真正体验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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