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邻里间产生矛盾的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握手言和。
案情简要
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是村里相邻的邻居。2024年李某家修建敞篷仓库,房盖上的流水流雪、院内房屋排水槽的排水,全部流入刘某家院内,造成原告院内无法堆放粮食。刘某自行与李某协商解决排水影响原告家生产生活的问题。然而李某态度不好无法协商,故刘某将其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办案法官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认为应先以调解的方式化解邻里之间的矛盾,以邻里关系的角度切入,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发,向二人开展疏导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消除对立情绪,对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同意解决给原告家造成的问题,原告也同意不再追究赔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当庭撤诉,昔日邻居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此案的调解成功,切实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邻里纠纷。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在现代社会中,邻里之间矛盾纠纷在所难免,但只要双方本着以和为贵的态度,遇事互谅互让、互助互爱,再狭窄的小道也能变成宽阔的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