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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为人民 锦旗映初心

  发布时间:2024-11-07 09:31:15



    “多亏了法院的执行干警,这笔十多年的借款终于执行回来了!”某银行的工作人员高兴地说着,并将两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向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

    2012年,王某、张某、周某、包某与崔某向某银行申请贷款,借款到期后未履行给付义务,某银行向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五被告与某银行达成调解协议,五被告分别于2013年9月30日前偿还某银行贷款本息合计110 961元,五被告对借款本息承担相互连带给付责任,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五被告仍未偿还借款,某银行向宁安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当日受理。

    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发现除被执行人王某与崔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外,其余三位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将王某与崔某名下财产20 597元扣划发放某银行后,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五被执行人与某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某银行撤回申请,案件终结执行。期间,包某已按协议履行完全部还款义务,崔某、张某正在按协议还款,由于王某、周某未履行协议,2024年某银行申请恢复对二被执行人的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二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调查,经过多次网络查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周某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将91 103元扣划后发放给某银行,银行收到执行回款后将锦旗送到宁安法院执行局。

    每一面锦旗都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与认可,更饱含着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压实工作职责,夯实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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