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景某拖欠原告某装饰公司装修尾款4000元长期未结,因此原告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通过沟通了解到被告不同意支付装修尾款的原因是认为原告的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地砖质量不合格、卧室柜门内侧存在裂缝、岩板台面有裂纹、榻榻米下方未铺设瓷砖等。
了解到双方争议焦点后,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决定先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经过3个小时的沟通,被告终于同意支付3000元尾款,法官立即将这一沟通结果告知原告,并向其释明在装修过程中原告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合同,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现在是因为被告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才导致的拖欠尾款,原告方也有一定的责任,通过法官的耐心解释原告表示认可,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一起来到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庭给付3000元尾款,原告撤回起诉,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近年来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在此法官提示,望广大消费者首先应当理性看待装修公司的宣传口号,增强风险意识,施工过程中有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并且留好相应证据。其次,在装修过程中,应该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及时查验完成的项目,避免后续纠纷产生。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本着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履行合同,合作共赢。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坚持以多途径、多元化解方式推动更多案件得到实质性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