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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我为止】借贷纠纷巧调解 法理并重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1-05 14:29:22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归还两年前借给他的5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赵某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但表示自己目前经济困难,生意受挫,无法按时偿还全部借款和利息,希望法院能从中调解,给他一些宽限期。

    法官在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借款经过和赵某目前的经营状况后,决定开展调解工作。法官深知,民间借贷纠纷的调解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款,更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寻求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法官首先让李某详细陈述借款情况和要求赵某还款的理由。李某表示,当时赵某因资金周转问题向他借款,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金额、期限和利息。现在借款已到期,赵某却没有按时还款,自己的资金也受到了影响。

    随后,赵某也向法官说明了自己的困境:“法官,我现在确实没有钱还。我的生意一落千丈,连员工工资都快发不出来了。但是我一定会想办法还钱的,只是需要一点时间。”

    法官耐心倾听了双方的陈述,从法律的角度对赵某的还款责任进行了强调,同时也从情理的角度对李某表示理解。法官对李某说:“李某,赵某现在的经济困境你也了解,确实很难一下还清全部借款。法律虽然保护你的合法权益,但也要考虑到对方的实际情况。”然后,法官又转向赵某:“赵某,你明白李某的诉求是合理合法的,虽然你现在困难但也不能回避还款的责任。你应该积极面对,尽快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在法官的引导下,双方逐渐理解了对方的难处,开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官提出一个折中方案:“你们看这样行不行?赵某可以分期偿还李某的借款,先还一部分本金,利息可以适当减免,并设定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这样既给了赵某缓冲的时间,也保障了李某的权益。

    经过几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赵某承诺在半年内先偿还一部分本金,剩余部分在一年内还清,并适当减免部分利息。李某也表示同意,并希望赵某能够克服困难,早日还清借款。

    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纠纷,还彰显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智慧与担当。法官用法律的力量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也兼顾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积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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