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
原告韩某和被告李某离婚时约定孩子由李某抚养,韩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然而,自2023年4月至今,孩子一直跟随韩某生活,且韩某承担了孩子基本生活开支的绝大部分。为确保孩子能够健康成长,韩某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经法官分析研判,此案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亲情关系的延续,不能只是简单的一判了之。于是,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法官先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双方提供倾诉和情感发泄的机会。调解过程中,法官仔细询问了双方的生活状况及孩子抚养情况,从如何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进行耐心劝解。韩某表示,尽管抚养权归李某所有,但孩子的生活起居一直是由她照顾。她还提到,自从分开居住后,李某对孩子的关心更是逐渐减少,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李某则认为,要是变更为韩某抚养孩子的话,自己则无力负担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的要求,不愿让出抚养权。
在双方充分发表意见、释放情绪后,法官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出发,以血脉亲情为出发点,引导李某从为人父母的责任与义务角度审视问题,同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韩某表示愿意在抚养费金额上做出让步,李某也深感愧疚,最终同意变更抚养权,并支付抚养费。同时,双方对给付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谨与公正,更彰显了法律背后的人文关怀。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并非小事,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从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为每一个家庭的和谐与孩子的幸福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