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两位村民在秋收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宁安市人民法院积极调解,圆满化解矛盾。
村民王某和李某的农田相邻。今年秋收,王某在收割自家农作物时,因操作收割机失误,导致部分李某的农作物受损。李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王某则认为是意外情况,而且李某索要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
无奈之下,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宁安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秋收时间紧迫,如果走冗长的审判流程,可能会耽误双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也会影响后续的生产生活。于是,法院决定优先尝试调解。法官第一时间深入田间地头,细致地查看农作物受损情况。法官在田间认真测量受损面积,查看农作物受损程度,并对受损的农作物种类和数量进行了详细记录。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为后续的调解提供了客观依据。
在正式调解时,法官认真且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给予他们充分表达的机会。王某满脸懊悔地表示,自己在收割时确实是因为机器突发故障才导致操作失误,并非故意为之,但他也深知给李某造成了损失,愿意承担合理赔偿,只是李某提出的赔偿数额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李某则情绪激动地强调,这次的损失对他来说影响巨大,这些农作物是他大半年辛勤劳作的成果,关系到家庭的收入和生活,受损的部分严重影响了他的收成。
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详细解释了在这种情况下责任认定的标准和赔偿范围的界定。同时,法官还结合当地多年来农作物的市场价值情况,以及过往类似案例的赔偿数额,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分析了合理赔偿的范围。法官一边劝说王某要认识到自己的过失给李某带来的影响,同时也告知李某不能漫天要价,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益。在法官深入浅出的解释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稳,态度也开始有所转变。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王某同意赔偿李某经济损失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这次调解,高效化解了纠纷,不仅减少诉累,也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宁安市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护航了秋收,维护了当地村民的和谐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