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温情调解探视权 亲情重聚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10-30 10:10:59


    夫妻双方离婚后,探望不随自己生活的子女,是人之常情,也是不少离异家庭实现亲子互动的方式。但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后一方要想探望子女,另一方有的不配合。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调解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赵某与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王某抚养。离婚后,赵某按照判决在每月的第一个周末探视孩子,但近期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赵某探视,比如声称孩子要参加课外辅导班、身体不适等。赵某多次与王某沟通无果,遂向兰岗法庭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调解过程

    在法庭调解中,赵某情绪激动,强调自己非常想念孩子,探视权被剥夺对自己和孩子的情感联系造成了极大伤害。王某则表示,赵某探视后孩子情绪会不稳定,而且觉得赵某有时不遵守之前约定的时间送回孩子。

    法官首先对双方进行情绪安抚,告知他们探视权是法律赋予赵某的权利,同时也强调要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然后提出调解方案,重新确定探视时间,避开孩子上课和休息时间冲突的时段,可以将探视时间调整为每月的第三个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并在孩子所在村屯的活动中心进行探视。同时规定,如果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探视安排,需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

    调解结果

    经过法官的调解,赵某和王某接受了新的探视方案。法官制作调解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签字确认。此后一段时间,法官对双方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确保新的探视方案得以顺利实施,保障了赵某的探视权和孩子与父母双方正常的情感交流。

    下一步,兰岗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用温情调解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推动婚姻家庭类纠纷多元化解、就地解决,让司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