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多年的朋友,借钱是帮忙,但也要讲诚信。”在宁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原告刘某无奈地说道。这是一起因经营困难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22年3月,被告王某因企业经营周转需要,向好友刘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年利率6%,借期一年。王某出具了借条,承诺2023年3月底前还清本息。然而借款到期后,王某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一直未能如期还款,且未支付任何利息。多次协商未果后,刘某将王某诉至法院。
在庭审中,双方存在争议,王某认为当初口头约定可以延期;且双方对约定利率有不同理解;还款方式双方也未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借贷关系真实存在,有借条为证;而被告确实遇到暂时的经营困难;但被告企业仍有还款能力。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于是法官首先向双方说明了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分析了强制执行的利弊;建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并且提出了分期还款的可行性方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确认借款本金30万元;2.利息按照年利率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3.分6期还清本息;4.如有一期未按时支付,剩余款项一次性支付。
法官说法
民间借贷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借贷合同要形成书面材料
2. 利率要符合法律规定
3. 及时保存借贷凭证
4. 发生纠纷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能够促成这桩纠纷彻底化解,正是承办法官所希望的。此次调解经历,既是一次服判息诉的有益尝试,也是一次能动履职的大胆创新,是纠纷多元化解的新举措、新机制。下一步,宁安法院将继续细究案件调解思路,深入开展三源共治工作,不忽视每一条实质性化解纠纷的途径,为公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