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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法院“三个明确”扎实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0-11-04 10:11:06


    为了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通过“三个明确”,扎实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强力推进公信型法院创建工作。

    目标明确。认真研究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在方案中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即:将司法公开工作向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纵深推进,展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亮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开透明的需求,回应社会各界对公正廉洁的关切,赢得全社会对司法权威的认同,实现公开理念深入人心、公开范围延伸扩大、公开制度全面完善、公开平台广阔拓展、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公开措施落实到位的目标,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

    分工明确。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强化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从政工科、调研室、审管办、立案庭等庭室抽调的专门人员组成,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推进落实。每一项具体工作均确定了责任庭室,切实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任务明确。确定了各庭室所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限,包括具体工作方案的实施、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宣传稿件的撰写、对外宣传的次数等,以此来促使各相关庭室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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