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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4-10-28 09:46:33


    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发40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人民法庭助力企业化解风险,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拖欠民营企业农资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4月至2013年10月,家住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的被告付某某从事农业生产期间,多次在原告黑龙江省牡丹江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购买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拖欠农资款6万余元,经原告公司索要,被告给付了部分货款5万余元,尚欠1万余元至今未给付。无奈,原告某公司来到兰岗法庭起诉付某某要求给付拖欠的农资款。兰岗法庭工作人员收到原告某公司的诉讼材料后,迅速行动,立即联系了被告付某某了解相关情况。然而,付某某表示确实在原告某公司购买过化肥农药等农资,但时隔多年,双方的账目已经记不清了,无法确定是否还拖欠货款,不同意给付。面对这一情况,法庭张勇法官果断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原告某公司拿出了当年被告付某某签字确认的欠据及收货单据等证据,被告付某某表示需要逐一核实核对,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对多年以前的账目进行了核对,确认欠款数额后,被告付某某当场给付拖欠十余年的农资款,及时为原告某公司解决了企业经营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的办案效率,及时解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引领企业规范经营,筑牢法治经营基石,助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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