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赵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赵某因马某未按合同规定给付价款,将其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支持了赵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马某需按照合同规定支付10万元价款。然而,判决生效后,马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赵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赵某向执行干警反映,马某名下拥有财产,但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针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迅速行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马某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排查。果然,执行干警发现马某名下有一辆车辆,于是立即线下前往车管所办理了车辆查封手续,成功将车辆查封。
目前,该案件仍在处理阶段,下一步,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具体的还款方式。被执行人马某可以选择将查封的车辆给申请执行人赵某,以抵偿部分或全部欠款;也可以选择正常给付欠款,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此次强制执行行动,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体现了法院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宁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高效、及时的执行,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