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黑龙江省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暨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电视电话会。
会后,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会上宣读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开展关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改变执行积案“积累-----清理-----再积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标准,通力合作,通过全力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全面彻底清理未结执行积案,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宁安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关于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
活动中确定了指导思想,明确了活动目标,制定了基本标准,对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成立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郑涛任组长,副院长关继伟、副院长金丽华、纪检主任刘凤阁、执行局长郑林为副组长,各相关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将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执行信访工作,确保达到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