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朱某是同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1995 年,朱某因父亲生病向张某借款1万元,当时,因关系要好且知晓朱某条件不佳,张某并未急于催要借款。然而,生活总是充满变数,如今张某生病急需用钱,无奈之下,他来到宁安市人民法院宁西法庭,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借款。
宁西法庭法官牛传民在受理本案后,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情况,以及张某和朱某之间经年累月建立起的友谊关系,认为本案适合用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
当天下午,法官就迅速联系到了张某。在电话中,法官耐心地询问了借款的具体情况以及张某的诉求。随后,法官马不停蹄地开始联系朱某,但朱某早已换了手机号,现在也不在本村居住。经过走访调查,法官终于通过朱某的弟弟联系到了朱某。朱某在得知张某的处境后,也陷入了沉思。他感慨地回忆起当年张某的慷慨相助,心中满是愧疚。朱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想还钱,实在是这些年经济一直困难。但他也深知张某如今的艰难处境,内心十分纠结。
法官敏锐地察觉到了朱某的矛盾心理,于是开始耐心地做朱某的思想工作。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向朱某详细解释了借款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让朱某明白及时还款是他应尽的义务。同时,法官又从人情的角度出发,告诉朱某要珍惜曾经的情谊,换位思考张某现在的困境。接着,法官又与张某进行了沟通,转达了朱某的实际困难和还款意愿。张某听后,也表示理解朱某的难处。在法官的来回协调下,双方的意见逐渐趋于一致。最终,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朱某2025年6月底偿还借款5000元,2025年年末还清剩余的借款5000元,张某放弃借款利息。
法官以其专业素养、耐心与智慧,成功化解了这场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延续了两人的情谊,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温暖人心。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行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