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快速调解了一起因好友拖欠货款引发的纠纷,该案从立案调解到握手言和、履行完毕,仅用时两天,实现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柳某与杨某系多年好友,杨某从事养殖经营。2021年前后,杨某陆续从柳某处购买鸡饲料、冻干苗等货物,但均未当场支付货款。事后,经柳某多次催要,杨某于2024年向柳某支付了部分货款1000元。之后,柳某催要剩余货款,杨某拒不支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柳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判决并不难。但考虑到双方系多年的朋友、合作伙伴,若简单一判了之,无疑会加深双方的隔阂,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于是,承办法官本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决定尽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的矛盾。
调解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方面入手开展疏导沟通,释法析理,分析案件利害关系,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导双方以和为贵,不要因这笔欠款而伤害了多年的信任和友情。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杨某当场支付剩余货款8000元。
下一步,宁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纠纷到我为止”,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