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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韵书香】“调处息争 无讼是求”让法治在乡土中扎根——读《乡土中国》有感

  发布时间:2024-10-22 09:02:22


    内容梗概: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名著,书中分别从乡村、家族、道德、礼法等各方面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即使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书中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依然给予我们深刻的启迪。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无讼》一章。乡土的本色是礼俗社会,“礼”是人们遵守的行为准则。作者提及乡土社会的特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从“地方性的限制”一词中我们不难看出,乡土社会因农耕文化保持着对土地的依赖性,一代又一代人生于斯、死于斯,人际关系紧密,所以当人们遇到矛盾纠纷时往往“无讼是求,调处息争”。

    这种“无讼”思想正是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的思想渊源。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群众的法治意识正在不断提升,“无讼”思想也逐渐转变为了维权意识,人们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公正。所以作为法院人,我们要更加注重人民群众法治观念与法治素养的提高。在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也要确保法律知识在群众中的推广效果,让法治的种子在群众心中扎根,促进法治信仰入脑入心。

    从庄严的法庭到乡村的田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法律的严谨与温度;从法律的普及到纠纷的化解,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从案件的审理到现场的答疑,以实际行动让法律知识活起来、落下去......

    “法律并不是冰冷冷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宁安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在捍卫法律的尊严的同时,以实际行动让法治的种子扎根在群众心中,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一个角落,让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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