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小赵:我申请回避。
法官:陈述申请回避人员并说明原因?
被告小赵:法官太严肃,感觉会判我败诉。
在法庭准备阶段,法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权利告知,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小赵提出的回避理由是否合理?回避制度是什么?有哪些法定的回避理由?今天来一起学习一下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者诉讼活动,而更换其他审判人员的审判制度。当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时,当事人有权利要求以上人员申请回避,退出该案的审理。
一、民事诉讼中回避人员包括哪些?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执行员。
二、什么情况下审判人员需要回避?
(一)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2.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3.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4.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5.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二)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3.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三、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1.自行回避。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遇有法定情形时,应当主动提出退出本案的审理以及相关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回避的,有权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
3.决定回避。对于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回避的,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决定其回避。
四、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什么时间提出?
当事人申请回避,一般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是在审理开始后发现回避事由的,或者回避事由是在审理开始后发生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五、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是否回避应当遵循一定的决定程序,根据回避对象的不同,决定审批手续也不完全相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学习完回避制度后,我们再来看看被告小赵的回避请求,就知道他请求回避的理由并不是法定的回避事由,是不能得到法庭支持的,所以大家在诉讼中要正确行使自己申请回避的权利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