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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我为止】高效调解化纠纷 即时履行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10-21 10:32:39



    “感谢法官的悉心调解,成功为我们解决了居民长期未缴纳物业费用的麻烦!” 近日,宁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并达成和解,被告当庭给付物业费用,真正做到了在 “情理法” 的和谐统一中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原告某某物业服务公司提起诉讼,被告已有两年未缴纳物业费用。尽管物业公司人员多次对被告进行催缴,但被告却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理由拒绝缴纳。无奈之下,原告只好将其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意识到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通过调解更能有效化解双方的矛盾。于是,法官认真倾听了被告的意见以及其未缴纳物业费用的缘由,并给予了耐心的疏导;随后又与原告进行了深入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详细释法明理,深入分析责任,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鼓励他们以平和、理性的态度来解决矛盾。最终,双方在法官的悉心引导下达成共识,同意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当庭给付了物业费用,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实质性地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在释法说理的过程中修复了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这充分展现了宁安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和理念。宁安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 “如我在诉” 的意识,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着想,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处理。

    下一步,宁安市人民法院将不断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及时性、就地性的化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收获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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