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调解员及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宁安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而导致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纠纷。
事故的起因是孟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由于操作不当,与对向裴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后,车辆继续行驶,并分别与路边停放的崔某等4人的机动车发生剐蹭,造成裴某及崔某等人的共计5辆车不同程度的损坏。经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孟某负全部责任,其他5人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裴某前往汽车修理公司维修车辆,产生5000元修车费,但当裴某向孟某索要该款项时,孟某却拒绝给付,并以身在外地为由拒绝协商。无奈之下,裴某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向宁安市人民法院申请纠纷调解,调解员当日受理该案件,并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员的努力沟通下,裴某虽然痛心于爱车的损毁,但是也缓解了激动的情绪,此时法官也趁热打铁,向孟某进行普法,告知其无证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无证驾驶的严重性和法律责任,促使孟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增强其主动承担责任的意识。最终孟某当场给付1000元修车款并与裴某协商次月发工资后给付剩余的4000元修车款,该案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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