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贵院《司法建议书》后,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安全办、视导室、党委办各部门负责人就相关建议进行学习……”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宁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甲某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本案件中,参与聚众斗殴的部分人员系宁安市辖区内在校学生。经调查,在近几年我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青少年法治意识淡泊、犯罪率有明显的同比上升趋势。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宁安市人民法院在该案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宁安市教育体育局发出《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司法建议书》。包括建议以发展的战略眼光重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收到司法建议后,宁安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学习,全部采纳宁安市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按照建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建立有效机制,发挥“家校社”合力作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承载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青少年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家校社”凝聚合力,扬帆护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