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访群众:
当您踏入法院的大门,准备参与或旁听庭审时,您可能会注意到我们对每一位来访者都进行了严格的安全检查。这不仅是一项规定,更是我们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秩序的必要措施。
法院是法律的殿堂,是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的重要场所。安全检查的首要目的是保障参加审判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安全检查,我们可以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对可能危及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和参加审判活动人员人身安全的人员和物品得到严格控制和及时处理。
来访人员需要注意的事项
1.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下列人员不得进入诉讼场所:
(一)无证件,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四)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不听从安全检查人员安排的人;
(五)衣着不整、着装不文明的人;
(六)其他可能危害法院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人。
2.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除经人民法院许可,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诉讼场所:
(一)枪支、弹药、刀具以及其他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二)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三)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四)非急救类药品、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五)标语、条幅、传单;
(六)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
我们理解安全检查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不便,但请相信,这是为了确保所有人的安全和法庭的秩序。我们感谢您的理解、合作与支持。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维护一个安全、公正的司法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我们期待您在法院的每一次访问都是安全和愉快的。